照護與經濟補助
補助名稱 |
條件 |
生活經濟補助 (含急難救助、春節年金、實物給付) |
1.家庭經濟因疾病衍生醫療費用或突發事件,需要緊急支援者。 2.各縣市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者,非低收入戶經社工訪視,確有經濟困難情事者。 |
子女助學金 |
病友或子女仍就學中。 |
照護補助 (含看護費、耗材費、喘息看護費) |
1.病友生活自理能力不足,需專人照顧者。 2.病友有腸胃造口或氣切者,可以申請耗材費補助。 |
輔具補助 |
提供輔具購買補助。 |
看護人力空窗期補助 |
1.病友外籍看護轉換期或外籍看護行蹤不明期間。 2.家庭照顧者需要連續性(7天以上)的喘息假或因故無法執行照顧工作者。 |